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期限是多久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
2025-04-23
结论:
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因情况而异,调解需在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相关文书制作,当事人申请调解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致书面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分多种情况。造成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若当事人想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交通事故调解的有序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调解方面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因情况而异,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事宜结束日起,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日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日起,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日起。公安机关需自调解开始十日内制作相关调解书或终结书。当事人申请调解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相关方应尽快处理丧葬或治疗事宜,及时进入调解程序。
-若因伤致残,要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定残,以便启动调解。
-当事人需留意申请调解的时间限制,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调解文书制作,提升工作效率。✫✫✫✫✫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依据不同情形而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以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为起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算;造成财产损失的,则从确定损失之日开始。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3)当事人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要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提醒:
要严格把握调解申请和调解时间期限,避免因超期影响权益。不同事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了解不同情况的调解开始期限,若涉及人员死亡,等办理完丧葬事宜;人员受伤则要等治疗终结;因伤致残需等定残;造成财产损失要确定损失后,再开始调解。
(二)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调解开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等待结果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
人员死亡的,从丧葬事宜结束起;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日起;有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日起。
2.交管部门处理时间:
自调解开始十日内制作赔偿调解书或终结书。
3.当事人申请要求:
收到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因情况而异,调解需在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相关文书制作,当事人申请调解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致书面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分多种情况。造成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若当事人想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交通事故调解的有序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调解方面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因情况而异,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事宜结束日起,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日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日起,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日起。公安机关需自调解开始十日内制作相关调解书或终结书。当事人申请调解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相关方应尽快处理丧葬或治疗事宜,及时进入调解程序。
-若因伤致残,要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定残,以便启动调解。
-当事人需留意申请调解的时间限制,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调解文书制作,提升工作效率。✫✫✫✫✫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依据不同情形而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以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为起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算;造成财产损失的,则从确定损失之日开始。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3)当事人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要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提醒:
要严格把握调解申请和调解时间期限,避免因超期影响权益。不同事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了解不同情况的调解开始期限,若涉及人员死亡,等办理完丧葬事宜;人员受伤则要等治疗终结;因伤致残需等定残;造成财产损失要确定损失后,再开始调解。
(二)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调解开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等待结果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期限:
人员死亡的,从丧葬事宜结束起;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日起;有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日起。
2.交管部门处理时间:
自调解开始十日内制作赔偿调解书或终结书。
3.当事人申请要求:
收到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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